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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: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各类港口与航道工程的施工。 工程内容包括码头,防波堤,护岸,堆场道路和陆域构筑物,筒仓,船坞,船闸,升船机,水下地基及基础,土石方,海上灯塔,航标,栈桥,人工岛及平台,海岸与近海工程,港口装卸设备安装,通航建筑设备安装,河海航道整治与渠化工程,疏浚与吹填造地,水下开挖与清障,水下炸礁等。
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: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: 1.城市道路工程;单跨跨度40米以内桥梁工程;断面20平方米及以下隧道工程;公共广场工程; 2.10万吨/日及以下给水厂; 5万吨/日及以下污水处理工程; 3立方米/秒及以下给水。污水泵站;15立方米/秒及以下雨水泵站; 各类给排水管道工程; 3.总贮存容积1000立方米及以下液化气储罐场(站); 供气规模15万立方米/日燃气工程;中压及以下燃气管道、调压站; 供热面积150万平方米热力工程; 4.各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
堤防工程专业承包贰级: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2级及以下堤防的堤身填筑、堤身整险加固、防渗导渗、填塘固基、堤防水下工程、护坡护岸、堤顶绿化、生物防治和2级及以下穿堤、跨堤建筑物(不含单独立项的分洪闸、进水闸、排水闸、挡潮闸等)工程的施工。
混凝土预制构件专业承包叁级: 可生产除预应力吊车梁、桥梁、屋面梁、屋梁和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以外的其他各类混凝土预制构件。
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且15万立方米及以下的土石方工程的施工。
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可承担工程造价300万元及以下各类地基与基础工程的施工。
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: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且跨度24米以下、总重量600吨及以下、单体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及以下的钢结构工程(包括轻型钢结构工程)和边长24米及以下、总重量120吨及以下、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及以下的网架工程的制作与安装。
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: 可承担投资额3000万元及以下的一般工业、公用工程和公共建筑的机电安装工程的施工。 |